受苏州市吴中技工学校的委托,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校园监控及安装”在国内组织询价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价。
一、采购设备清单:
1、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施工及其售后服务等。
2、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
注:
1、响应单位必须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规格和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重量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以及使用的材料的清单,同时明确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并提供详细的技术参数及性能说明书。
2、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标的物清单中的显示器)须参照苏州市政府采购共享中央国家机关或江苏省省级最新一期协议供货目录,同时还须满足江苏省协议供货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投标人所投产品型号必须为协议供货目录中有的品牌型号。品牌型号及配置可登陆 查询。
3、本项目所涉及的设备(标的物清单中的电视机)须参照中央国家机关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详见节能产品清单最新一期)中的品牌型号,否则为无效投标。(投标时需标明所投品牌型号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几页)。节能清单可在以下网站上进行查询
二、质量、技术要求:
1、应满足技术参数、配置(功能)要求。
2、所有报价货物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协议供货产品还应符合中央国家机关或江苏省省级2011年最新协议供货中标结果;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招标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3、质量保证:报价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设备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报价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协议供货产品还须满足国家机关协议供货承诺书中所作的承诺。
4、由于施工现场复杂,为不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生活,投标前各响应单位必须踏勘现场,根据学校的作息时间等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施工时间规划),换取采购单位签发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5、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施工现场踏勘,联系人:肖老师、黄老师。踏勘后均可凭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施工图纸及施工时间规划)换取踏勘证明文件。
6、有效踏勘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中无踏勘证明原件的投标文件无效。同时根据安装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价,(包括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的所有费用),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不了解现场情况而提出额外费用。
7、本次投标单位报价包括部分老系统并入改造费用(根据客户需求改造),路面开挖及修复费用。本项目管线部分数据为估算,各投标单位须在踏勘的基础上自行测算,所有管线的费用包含在报价中,采购方不再增加费用。
8、摄像头、电视机和硬盘录像机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原厂质保书原件,否则业主有权拒签合同。
9、电源线、监控视频线、音频信号线在签订合同时需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书,否则业主有权拒签合同。
10、售后服务: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或协议供货标准孰优执行,终身维护。在产品保修期内,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如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工作日的24小时内没有答复或处理问题,则视为供应商承认质量问题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保修期间产品的一切质量问题,更换部件及产品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应全部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1、每年不少于2次现场免费检修;每学期开学前进行免费检修维护,学期中回访、检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
12、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成交通知发出后10天内提供以上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若安装调试过程对原建筑或原成品产生破坏,该供应商要负责修补复原。
三、报价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货物的产地、品牌、规格、参数、性能等说明;
4、踏勘证明原件;
5、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6、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7、报价表(格式):
采购单元号:
报价单位(盖章):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四、综合说明:
1、协议供货产品的报价说明:采购配置清单、单价最高限价可上中央国家机关采 购中心网2011年最新一期协议供货核对。有关协议采购的内容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本次报价一次报定,包含标的物、配件、施工、安装及调试、运杂、装卸、包装、保险、检测、检验、税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3、报价人须对采购单元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4、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5、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供方将货物送到需方并安装、调试、检测,经需方验收合格10个工作日后,凭以下单据由需方支付合同总额的85%。余款15%在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由需方在30个工作日内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1)、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2)、合格销售发票。
(3)、由供需双方及招标代理机构签章的《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6、成交原则:在不超过采购预算且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若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低报价,则由该报价供应商到达开标现场进行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
7、交货时间:成交供应商必须承诺在成交通知发出后10天内提供以上货物并完成安装调试。
8、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行业验收标准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9、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0.6%向采购代理公司支付成交服务费。
10、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11年12月02日11:00时前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 壹 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苑街21号商务楼三楼苏苑饭店内(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按本通知书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11、2011年 12 月02日下午14:00在苏州市迎春路171号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西食堂一楼会议室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如投标文件未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组成部分有缺项、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12、采购代理公司为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12-65981596-8008传真:0512-65981596-8015。联系人:赵工
1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5283947
14、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吴中技工学校。
联系电话:0512-66380798-8005 联系人:肖老师
15、该信息刊登在苏州政府采购信息网苏州城市商报,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投标单位注意。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9日
附件一:现场踏勘证明
踏勘证明
贵单位已到我校网络现场踏勘过,特此证明。
苏州市吴中技工学校(盖章)
201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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