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政府采购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工程及设备邀请招标采购公告 FNXCFZG2011―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需求单位的委托,对以下所需的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工程及设备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有资质的供货商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富宁县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工程及设备 二、招标文件编号:FNXZFCG2011―32号 三、招标采购内容:污水处理在线监控工程及设备一批(祥见本招标文件第十六5.2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下资格要求: 1、报价人必须是具备报价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含100万元); 2、具有污水处理厂出水在线监控系统集成的计算机集成三级资质。 3、在云南省内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该服务机构须具有不少于6名技术人员的稳定技术服务人员队伍,能提供7×24小时的系统维护和故障处理服务,同时必须承诺长期(10年以上)提供技术服务及备品备件的优惠供应,即同一品牌以同期国内的最低价格供应。 4、投标人所投主要设备(COD、总磷、总氮、氨氮等)需提供具有国家环保总局环境仪器质检中心出具的计量器具证书(CMC)和仪器合格的检测合格报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中标后不得转包。 五、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北京时间,不含节假日),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税务登记证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投标代表身份证到富宁县政府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需要电子版本的请自带优盘拷贝。此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伍拾零元整(¥150.00),现金支付或汇款到采购中心指定的账户上,标书售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正(¥10000.00),投标保证金不收现金,以电汇、银行转帐等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及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名称:富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富宁县支行;帐号:53001677536050161505;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7日,以到帐时间为准。 七、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三)下午 14:30―15 :00(北京时间)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00(北京时间),逾期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付款方式:工程及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十. 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7 日(星期三)下午15:00(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富宁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十二、本次投标实行收费:政府采购中心对中标的供应商按项目的合同金额收取0.4%的中标服务费。 十三、中标通知时间:2011年10月19日前,未中标的不另行通知,也不做解释 采购人名称:富宁县红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黄志能 联系电话: 0876―6122591;13769626958。 集中采购机构:富宁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富宁县文华社区普厅南路7号县财政局四楼。 联系人及电话: 代云艳 0876―6122594 |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