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绵政采招[2011] 104号
二、招标项目: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视频会议摄像头、高清视频会议终端、录播服务器等。
(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1年11月09日至2011年11月15日上午9:00- 下午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绵阳市安昌路财政大楼13楼12号(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0816)2347112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单位介绍信或从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的“介绍函”。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绵阳市安昌路财政大楼13楼采购大厅。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绵阳市城区内
联 系 人、联系电话:唐先生13989289888
采购代理机构: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绵阳市安昌路财政大楼13楼
邮 编:621000
联 系 人: 林先生
联系电话:0816-2240722
传 真:0816-2335356
电子邮件:
2011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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