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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南华镇中心校教学设备采购

2011-10-8 14:0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73| 评论: 0|来自: 四川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标题:
中江县南华镇中心校教学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名称:
中江县南华镇中心校教学设备采购
 预审公告: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
ZJZC(2011)292号
公告日期:
2011年9月30日17时30分
 行政区划:
德阳市-中江县
采购包个数:
2个
 采 购 人:
 
更正公告:
 委托招标单位/
 采购中介机构名称:
本级政府采购中心
中介机构编码:
 
包号:1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广播、监控、塔钟
该包技术指标:  
包号:2       类别:货物       采购单位:
包的描述: 食堂设备
该包技术指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包一、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需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按清单要求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鲜章授权书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根据采购项目清单提出的特殊条件
包二、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注册资金需达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根据采购项目清单提出的特殊条件
 标书发售方式: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从2011年9月30日-10月 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在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8号财政局办公楼5楼县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前不清楚事宜请先电话咨询。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标书售价:
 五、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小写: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标书发售地点:
 
 投标区Email:
 
 投标截止日期:
 2011年10月21日10时0分
 投标地点:
 
 开标日期:
 
 开标地点:
 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四会议室
 公开答疑会时间:
 
 公开答疑会地点:
 
 联系人/联系方式:
 十、采购人:中江县南华中心学校(地址:)
联系人:顾先生;电话:
十一、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38号财政局办公楼5楼 联系人:张女士、邱先生;电话:0838―7252948。
 其它内容:
 六、供应商家数计算:见标书中“投标人须知”。
七、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1年10月21日10:00。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现场。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不接受邮寄)。
八、开标地点:中江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四会议室。
九、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必须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作为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款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有关资料;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近1年中已参加过中江县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请自带优盘拷贝标书。
资格审查: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备    注:
 
 采购结果公告: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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