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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tenber.z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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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1: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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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所需的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表编号:行政(11)0398)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招标文件下载网址: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cgzx/)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数字法庭系统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ZZ21124416 3.项目内容:数字法庭系统 (请详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二、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投标人如非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数字庭审主机、存储阵列、高清摄像机)的经销或代理资格,或由生产厂家(或其国内总代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3.投标人必须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投标人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计算机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在广东省范围内须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04日至2011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室(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购买。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国内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交: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合格投标人的基本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购买招标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贝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人必须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招标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8:30~9:30; 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5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2室)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760-88868255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网址:http://www.tender.gd.gov.cn) 联 系 人:劳先生 地 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3号软件园东园区2楼20、21、22室 电 话:0760-88811601,88808187 传 真:0760-88819856 电子邮箱:tender_zs@gd.gov.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市银兴分理处 银行帐号:2011 0236 0920 0018 404 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2011年11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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