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采购项目已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财政局采购办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项目供货地点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疾控中心新建办公综合大楼;财政批准采购上限为1705050.00元。
2、供货安装期:2011年11月15日前供货并安装完毕。
3、招标范围:数字监控设备、卫生信息主干网络设备、多媒体会议室设备、信息主机房设备、LED大屏幕的供货及安装。
4、标包划分:全部内容按一个标包进行招标。
5、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在呼和浩特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严格的企业管理制度、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固定经营场所等。
6、具备生产制造或经营销售资质的企业。
7、投标人必须独家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9、能够真实反映生产商或供应商 投标产品近两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市场销售业绩的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复印件等。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内蒙古政府采购网 网址: http://www.nmgp.gov.cn/
五、报名须知及资格审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0 月 10 日至2011年 10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至 12:00 ,下午 14:30至 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
2、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需提供:
(1)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二份;
(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4)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5)ISO9001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注:以上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审的投标单位,在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906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套,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日内寄送。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1年11月1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906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 系 人:王笑
电 话:15804713338
招标代理: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市赛罕区锡林南路嘉和国际5号楼B906
联 系 人:刘京海
电 话:0471-3253516(fax)/3253518
电子邮箱:upxz@163.com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内蒙古协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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