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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1-11-09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羊耳峪小学委托,现就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羊耳峪小学风雨操场音响等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方参与投标。 1、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羊耳峪小学风雨操场音响等设备购置项目 2、政府采购项目编号:YSGP-2011-004 3、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羊耳峪小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羊耳峪东里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9336750转8003 5、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号燕山办事处249房间 6、采购项目预算资金:80.95万元人民币 7、采购需求:(见附件) 8、对投标方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方; (2)投标方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经工商年检通过; (3)投标方必须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 (4)投标方必须具有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方应具有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质; (6)投标方所选择的产品需在北京地区具有三年以上的销售记录,并在国内具有成功应用案例;投标方应为投标产品的合法拥有者,或者已经从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获得了授权。投标方如为代理商,须按采购方要求出具制造厂商的授权书和相关软件著作权证书,并由制造厂商提供制造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 (7)投标方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方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方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8)投标方或所投产品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在北京市有维修网点,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的组织机构及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同时具有硬件、软件的服务和培训能力; 9、 领取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方具有的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投标方具有的中国录音师协会颁发的音视频工程企业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10、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11月9 日 ― 11月22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11、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提交不少于投标总价1%的投标保证金(投标方以支票或汇款形式在投标时提交) 12、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9日上午9:00 投标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房山区燕山燕房路1号燕山财政分局会议室(235房间)(暂定) 13、评标方法和标准: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 14、项目联系人(商务部分):马国涛 联系方式:010-69346183 传真电话:010-69346183 联系人(技术部分):买丽娟 联系方式:010-69336750转8003 邮政编码:102500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办事处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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