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财政局委托,对太原市行政事业单位所需校园智能广播系统、电子显示系统等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各项规定且符合投标人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校园智能广播系统、电子显示系统等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共五包
第一包:投影机(1台),幕布(1幅),调音台(1台),均衡器(1台),主扩声道扬声器(2只),辅助声道扬声器(4只),功率放大器(2台),笔型无线话筒(1只),桌面型无线话筒(5只),手持型无线话筒(2只),无线话筒接收器(4台),智能会议混音器(1台),电脑(1台),DVD播放机(1台),辅材(1套);第二包:校园智能广播系统(1套);第三包:电子显示屏(12平方米),电子显示屏(8平方米);第四包:投影机灯泡(2个),投影机灯泡(4个),投影机灯泡(4个);第五包:电子显示系统(3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说明”
3、招标编号:
4、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招标所需货物,且有相应服务能力的厂家或商家;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依法纳税,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3)第一包要求: 所投投影机设备通过国家
所投功放设备通过国家
所投无线话筒具有国家无线电委会颁发的使用证书,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本地化的售后服务;
投标单位必须同时具备投影机和音响系统的厂家授权代理销售和维修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属于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生产厂家代理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发售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6、第二包、第三包现场勘查及答疑时间:
现场勘查及答疑地点:太原市西宫西街21号
现场勘查及答疑联系人:尹宏 联系电话:13834232373
7、标书售价为200元/本。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8、投标时间:
9、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
10、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招标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11、投标人对采购需求有关事项有疑问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传至技术咨询人员同时,传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2、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将通过太原政府采购网公布,请投标人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招标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太原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太原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13、凡投标人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招标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投标。
14、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应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注册须知》(参看http://www.tyzfcg.gov.cn)登记备案。
15、投标、开标地点: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六层开标室
16、联系单位: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住址、通讯地址:太原市府西街195号 邮编:030001
电话:0351----3098088 传 真:0351-3035366
招标程序咨询人:刘慧荣 联系电话:0351-3098088
宋亦雷 联系电话:0351-3092919
第一包技术咨询人:张艾萍 联系电话:13363517998
17、信息发布:本次招标文件内容的修改和答复事项以及评标结果将在网上公布。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网址:
http://www.tyzfcg.gov.cn(太原政府采购网)
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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