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春市环境监察支队视频会议工程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1-08-2608 三、采购项目内容:视频会议工程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应为独立法人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应规定。另具备:1、国家相关部门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2、吉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3、注册资金4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4、视频终端、桌面视频终端、多点控制单元、接口模块、路由器、交换机提供各个产品的制造厂商出具满足上述技术指标的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提供以上各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原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请于 2011年11月1日前,登陆长春市政府采购网站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标前答疑会: 时间:2011年10月17日10:0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七、开标: 时间:2011年11月2日上午9:30时 地点: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马驰 长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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