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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载移动视频系统改造扩容工程及执法记录仪采购

2011-10-12 15:1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48| 评论: 0|来自: 辽宁省人民政府

.招标公告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受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委托,对车载移动视频系统改造扩容工程及执法记录仪采购(LNZC2011018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1
车载移动视频系统改造扩容工程
2
执法记录仪采购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2 个合同包,投标人必须两包全投,可以兼投兼中,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分包或转包;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2)如果投标人不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厂商,须具备投标产品(01包3G无线视频服务器、室外车载云台摄像机、服务器;02包 执法记录仪)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使用帮助”中公布的“供应商用户手册”,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即日起至20111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供应商可从网上(辽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下载招标文件或到指定地点领取。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
联 系 人:陈昱?
联系电话:024-82364927
 
集中采购机构: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市府大路西塔岗西走100米路南砖色楼)综合楼A座610/608室
项目联系人: 邹世欣
传真:024-23447752
 
采购文件咨询电话:024-23447739
保证金咨询电话:024-23447726
评标结果咨询电话:024-23447767
合同事宜咨询电话:024-23447779/23447781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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