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对漯河市舞阳县公安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项目(编号LHZCH[2011]105号)重新进行开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具有所投(台式机、笔记本计算机、一体机)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资格; 4、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07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标书售价: 纸质 200元/套,售后不退; 注:已购买过LHZCH[2011]105号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需要再购买招标文件。 三、重新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四、LHZCH[2011]105号招标文件其它内容要求不变
六、采购机构联系人: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3162516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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