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宝丰县新增电子警察及信号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宝丰县新增电子警察及信号灯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宝财采购[2012]第12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电子警察及信号灯各1套(龙兴路与迎宾大道路口)【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3)具有有效经营范围且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4)投标人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 5)本项目使用的主要产品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的专项授权书,用以保证厂家对该项目的技术支持及与原有系统的兼容性;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2年3月26日起至3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纸质文件、不出售电子档)。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到达招标机构指定的帐户。 其他有关事项: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本公告第三项“投标人资质要求”内相应资料的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2年4月20日上午9:00时前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凌云商务宾馆会议室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顶山建设路选煤设计研究院南配楼三楼 联 系 人:贾女士 电 话:0375-5333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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