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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口区电子政务机房消防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2-3-31 14:3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398| 评论: 0|原作者: 中国音响网|来自: 湖北政府采购网

武汉市?口区电子政务机房消防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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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口区电子政务机房消防系统设备维护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口区电子政务机房消防系统设备维护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XJZX-QKQ-HW-2012-311

二、项目名称:武汉市?口区电子政务机房消防系统设备维护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34.92万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报价为废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谈判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⒈谈判供应商须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⒉谈判供应商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以上(含叁级)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⒊谈判供应商必须持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⒋谈判供应商在武汉市必须有稳定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⒌谈判供应商近两年来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⒈ 本项目于2012年3月31日起每天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在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接受报名,符

合条件的供应商方可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⒉ 供应商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年检有效);

⑵ 组织机构代码证;

⑶ 税务登记证;

⑷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⑸ 安全生产许可证;

⑹ 提供近2年(2010年1月至今)至少两个以上业绩证明文件:成交通知书、施工合同等原件。

⑺ 武汉市售后服务机构证明

以上资格预审资料需提供原件(副本)和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

五、谈判事宜

谈判时间:2012年4月10日9: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供应商须派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汉市?口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杨武

电话:83426333

代 理 机 构: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

联系人:周?郑?剑

电话:82822983 82822296

传真:82822983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口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叶昕

电话:83786606

201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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