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委市府办公楼等项目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投资[2005]1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投资[2005]1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201107291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2建设地点:绵阳市科创园区 2.3项目规模:总建筑面积55020平方米 2.5项目总投资:10241万元 2.6项目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2.7招标范围: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分期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提供各期设计概算。如有调整以招标人最终调整方案为准。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进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2年4月12日至2012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55号友谊广场B座21层)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单位介绍信留原件;其他证明、证书验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 元。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5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文武路9号光大金融中心21楼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富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绵阳市建设大厦 联系人:胥女士 电 话:(0816)6332057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联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走马街55号友谊广场B座21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8)85175266 传 真:(028)8517526—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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