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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音乐录音室(上)

2012-4-12 01:3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069| 评论: 0|原作者: 中国音响网

  自然混响型音乐录音室,顾名思义,音乐录音室(俗称音乐录音棚)是录制一音乐的场所。由于音乐的种类繁多,风格各异,因此对录音室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同时由于经济等原因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音质加工处理手段的多样化,近代的音乐录音工艺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已不能满足这些录音工艺的要求。近三四十年来,音乐录音室的形式不断变化,先后出现了混响时间可调的可调混响型音乐录音室、短混响的自然混响加人工混响型音乐录音室、强吸声的寂静型音乐录音室以及声场逐渐变化的活跃端——寂静端型音乐录音室等。与此同时,隔声小室和隔声屏风等在录音室中得到广泛采用。

  一般认为,传统的音乐录音室几乎都是混响时间一定的自然混响型音乐录音室。应当说,这是为了满足音乐演奏本身的需要的。从总的说来,音乐演奏几乎无一例外的都需要一定的混响。作曲家在创作音乐作品时,一般都考虑到其作品演奏的空间环境。
  
  混响时间及其频率特性是给人们以室内空间感的主要依据之一。音乐节目一般均要求有最佳的混响,虽然这种混响可以由演奏音乐的空间直接获得,也可以利用人工混响进行混合,但根据音乐的类型和风格,通常都有一个选定值。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它所录制的音乐节目的混响完全取决于房间本身,而无需其它手段加以补充。因此,对于自然混响音乐录音室而言,室内的最佳混响的选择就成为十分重要的问题了。

  可调混响型音乐录音室及自然混响加人工混响型音乐录音室,这两种类型的录音室主要是为了多功能地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一般地说,它们不但可以满足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音乐节目对最佳混响时间的要求,而且还可在不同程度上满足近代录音工艺的要求。自然混响加人工混响型录音室,由于可以在适当的自然混响条件下再加入一定的人工混响,因此可能使不同乐器获得各自要求的不同混响。显然,这在经济上和制作上都具有一定优越性,是近代流行的音乐录音室的形式之一。

  严格地说,可调混响型音乐录音室的混响时间应以预期录制的音乐节目要求的最佳混响时间为其调节依据。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同一录音室可具有多种混响时间外,与自然混响型音乐录音室没有什么差别;自然混响加人工混响型音乐录音室却不同。这种录音室依其使用要求,以等于或小于可能录制的音乐节目所要求的最佳混响时间中的极小值作为该录音室的混响时的设计值。在实际使用时,不足的混响部分由人工混响补充。

  事实上,现代的多功能音乐录音室大多是这两种类型音乐录音室的综合,即从室内的声学条件来说,混响时间是可调的;而在录音制作中又适当地加入人工混响。有的还备有隔声屏风、可悬挂吸声面或反射面的吊钩等附属设施。这就使得它可能满足从交响乐到爵士乐的录音要求,有的甚至还可用于进行混合录音及对白录音等,真正达到多功能录音室的要求,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其经济效果。

  可调混响型音乐录音室的关键在于可变吸声面和反射面的面积。对于体积一定的录音室而言,它是决定可调混响时间范围的唯一因素。由于室内边界面的面积与房间的体积有关,因此,为了增加可调混响时间的范围,首先可以考虑加大房间的体积。这对用于录制大型乐队的录音室也许是合适的,但对于小型音乐录音室就十分困难。一种可供选用的有效方法是采用空间吸声体。它在相同的室内表面面积的情况下,将比普通的吸声结构具有更大的吸声量,因而可供变化的混响时间也将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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