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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气导噪声控制原理

2012-4-12 01:4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66| 评论: 0|原作者: 中国音响网

  在通常情况下,环境噪声因其声源和传播途径或媒质的不同,可以分为空气声和固体声两大类。尽管液体也是一种传声媒质,但在环境噪声中并不多见。典型的空气声如说话、唱歌、吵闹等声音,一般只通过空气这一媒质传播。如果某声源不仅通过空气传播其声能,同时还引起建筑结构或其一部分产生振动而传递声能,则称为固体声或撞击声。例如,放在地面上的低音提琴、安装在地面上的放映机、电动机和电风扇等引起的地板振动而产生的噪声以及脚步声等等,都是典型的固体声。一般地说,人耳难以区分固体声和空气声。对于像录音室一类的建筑物,固体声在直接通过结构内部传播的同时,还会从某些构件(如墙体、天花吊顶等部分)辐射出来,最后仍然是以空气声的形式对环境产生干扰。显然,要对上述两种不同的噪声声源产生的噪声加以控制,必须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概括地说,控制环境噪声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1. 抑制产生嗓声的噪声源

    这是一种最经济、最有效的噪声控制措施,因此也是噪声控制的首选措施。只要可能,都必须采取这一措施。例如,改变生产工艺或生产方法以减小噪声强度,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等等。由于这种措施是将噪声抑制在向外辐射之前,当然比在噪声形成之后再去采取措施进行减噪处理有效得多,也经济得多。因为它从根本上消除了噪声产生,所以是消除或降低噪声的根本办法。

  2. 根据噪声源的性质和噪声评价标准确定建设规划和总平面设计

    在如今交通运输(包括地面、地下及空中)噪声、工业噪声及人为噪声日益加剧的情况下,无论是城市建设还是区域性建设(包括诸如学校、电影制片厂、电视台及广播电台等等小区建设),都必须在总体规划和总平面设计阶段就对噪声控制措施进行考虑。经验表明,如果某一地区已有噪声源,一般很难加以消除。因此,要求安静环境的建筑物,如录音室、演播室、听音实验室等一开始就选在远离公路、工业区或机场等高噪声区域,以大大降低由此而引起的减噪费用。在规划时还可以利用防护绿化带和园林地带减低工业噪声、公路噪声及人为的噪声。

    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如果可能,最好将建筑物的背面朝向街道等一类嘈杂地带,以减小噪声干扰。在条件许可时,应尽可能增加建筑物与这类嘈杂地带的距离;如果实际条件难以实现,则应把不开窗或无窗的房间朝向这些地带。

  3. 根据噪声控制要求进行设计

    在建筑设计和建筑结构设计时就应注意到噪声控制要求,防止建成后再采取补救措施而造成极大浪费,有时甚至无法挽救。从建筑设计上讲,应将产生噪声的房间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与要求安静的房间分开,或者把它们修建在靠近内部或外部噪声源的区域内。相反,要求安静的房间应安排在建筑物内部的安静部位。对于不怕吵闹的房间或建筑应充分加以利用,可将其建在喧闹地区和安静地区之间,作为声屏蔽建筑用。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因采用声防护措施而增加的建筑造价。

    公共建筑应避免采用错层设计方案。因为这种方案容易将高处的噪声源传到周围的房间中去,对于脚步声一类的撞击声尤为如此。充分利用门厅、过道等一类空间,正确地选择门的位置与结构,以形成“声锁”,从而提高隔绝外部噪声的能力。

  4. 降低噪声源所在房间的噪声级

    在室内的边界面上布置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是建筑上常用的一种降低室内噪声的方法。必须十分清楚地认识到,采用吸声处理只能降低从声源发出的、经一次以上反射而到达接收点的声音,即反射声。它对直达声是不产生任何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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