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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音室的附属设施

2012-4-12 01: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09| 评论: 0|原作者: 中国音响网

  近代录音室,尤其是音乐录音室大都备有隔声屏风,有的还建有隔声小室,以满足录音时的特殊要求。隔声屏风实质上就是用于室外进行噪声控制的隔声屏障在录音室中的一种应用,以提高室内的声隔离度。由于它制作简单,使用灵活,所以得到广泛应用。隔声小室则是在隔声屏风的基础上为了进一步增大隔离度,最大限度地减小窜音而采取的一种措施。它能最有效地隔绝不需要的声音。

  • 混合录音室

    混合录音室是对节目的声音进行总体加工处理(包括立体声节目的声像配置),实现节目总体艺术构思的重要场所。对于电影立体声而言,它还是实现声音与画面有机结合,达到视听艺术的完美和统一的制作场所。因此,混合录音室既是最终的音质加工处理的地方,又是鉴定节目质量的第一关。在混合录音室中尽管还可以对各声迹的音色作某些增优处理,但其主要任务却是实现作品的总体艺术构思,处理诸如声音段落的起止和衔接、过渡或转换,各种声音(各声迹的声信号)的同步或非同步等,并进行频率和响度的平衡。当然,还包括适当地处理声音与画面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在混合录音室中必须最终全部完成听觉艺术或视听艺术作品中的声音艺术创作任务。

    从混合录音室的上述基本用途可以看出,它与前述的各种录音室的一个重要差别,是要在这一房间中通过聆听最后完成节目的声音制作任务。因此,它的一个基本要求则是应尽可能反映实际听音空间环境的声学条件。此外,当然还应包括其它听音条件,其中最重要的莫过于放声设备了。可以认为,混合录音是一个涉及从艺术到技术、从录音到放声,特别是监听等一系列问题。就混合录音室而言,更多的当然是听音的空间环境问题了。

    电影系统的混合录音室要求与电影院有基本相似的听音条件,因此空间环境的声学要求上也基本相同。一般地说,影片中的声音效果并不借助于房间。因此,电影混合录音室的声学条件应以尽可能不影响影片的声音效果作为它的基本要求。基于这一点,录音间设计得尽可能短。

    通常都应把混合录音室的混响挑小,因为室内的平均吸声系数较大,为了使声场尽可能均匀,一般要求吸声材料或吸声结构的布置以分散式为宜。对于制作立体声节目的混合录音室而言,还应包括声学处理左右对称等一类要求。无论如何,要特别注意调音位置上的听音条件,例如,应有适量的前次反射声、平直的频率传输特性(往往应采用房间均衡器进行调整)及不影响声像定位等。摄影棚与电视演播室是电影制片厂和电视台或电视剧制作单位生产制作影片或电视片的重要场所。早期的摄影棚几乎完全用于摄制影片的画面,并不承担录制声音的任务,因此在声学上没有什么要求。随着现场实时(同期)录音工艺的普遍推广,摄影棚的声学要求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广泛重视。电视片的制作采用现场实时录音,从技术上讲本来是件理所当然的事,因此,电视演播室在一开始就注意到这一问题。至于目前,存在的电视剧中非实时(同期)录音的情况则另当别论。

    尽管电影摄影棚与电视演播室因规模和使用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区别,但从声学上讲,主要有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1. 尽可能短的混响时间和平直的频率特性;

    2. 良好的隔声与减振措施;

    3. 没有声学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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