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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源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4-3-31 20:4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59| 评论: 0

摘要: 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采购人所需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采购人所需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新源县公安局

  二、集中采购机构: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三、招标项目编号:XYCG(GK)—2014046号

  四、招标项目:新源县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

  具体建设项目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上的国内企业;

  3、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含三级)以上或具备自治区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同时具备国家或自治区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证书;

  4、具备自治区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国家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等级;

  5、具备年检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

  6、投标代表具备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

  7、投标供应商有按期优质高效地完成上述工程项目及服务的实力;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2011年以来在新疆范围内具备平安城市建设三个以上类似县市工程项目的良好业绩;

  10、所投视频监控系统方案必须与新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视频专网平台兼容,同时必须与现有公安部一所平台软、硬环境融合兼容;

  11、所投视频监控设备必须符合GB/T2818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同时出具新疆公安厅委托公安部检测中心出具的产品检测报告;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凡满足上述投标资质拟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等原件参加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取得时间:2014年3月26日京时10:00至2014年4月10日京时19:00止(节假日除外)。

  取得地点:新源县城西新区县委办公楼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人现场踏勘时间:2014年4月11日京时17:00前,各投标供应商在采购单位的组织下到现场踏勘,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八、答疑截止时间及方式:2014年4月11日京时18:00整,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传真或网上公告的方式给予答复。

  九、资质审查时间:2014年4月17日京时10:30 时。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3年4月17日京时10:30 时。

  十一、开标地点:新源县城西新区县委办公楼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厅

  十二、采购项目具体事宜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3394996466

  集中采购机构电话:0999-5031225 传 真:0999-5031225

  联系地址:新源县城西新区县委办公楼北楼一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邮政编码:835800

  电子邮箱: xyxzfcgzx2007@163.com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新源县支行

  账 号:30-119001040009264

  开户行电话:0999-5022141

  新源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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