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录播室围护结构的隔声设计
进行隔声设计时,应按中心频率为125,250,500,1000,2000,4000dB(1/1倍频程)分别进行计算(必要时可按1/3倍频程)。 录播室的隔声墙(包括楼板、顶板)的施工质量与隔声性能关系密切。设计中,应对有关施工质量提出要求(如:对砖墙应满浆满缝,并至少单面抹灰,一切孔洞应填充密实等)。 隔声门、观察窗的设计和技术要求 录播室的出入口处必须设两道隔声门。二道隔声门之间的"声闸"应加以强吸声处理;声闸的深度应大于1.5m。 应根据下述要求设计或选用隔声门: 表3 单扇隔声门隔声量的要求
注:表内已考虑了门缝等漏声的影响。 隔声门门扇应采用中间填充多孔性吸声材料(例如:岩棉、玻璃棉等)的多种复合构造;门缝与门框之间的接合部分应有密闭措施;门框与墙洞之间的缝隙应填充密实,以防漏。 门体结构结实、不易变形、开启方便。 应根据下述要求设计或选用隔声门: 观察窗的隔声量应符合表4规定的要求: 表4 标准隔声观察窗隔声量
观察窗应采用多层(通常为2-3层)玻璃的构造形式;各层玻璃及其间距不应全部相等;在各层玻璃层间的窗框应做吸声处理;玻璃与窗框之间应用弹性材料减振并采取密封措施;窗框与窗洞之间的缝隙必须填充密实,以防漏声。 观察窗临录播室一面的玻璃应向上倾斜60。 在环境比较安静的条件下,如采用自然通风,则通风窗必须采取严格的隔声措施,以确保录播室内噪声的平均声压级符合表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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