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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公安局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0-10-8 12: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41| 评论: 0

  一、采购人:莱州市公安局 地址:莱州市光州西路420号

  联系人:王永新 联系电话:0535-2289988

  二、采购代理机构: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12房间

  三、项目名称:莱州市公安局通用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四、项目编号:LC-2010-ZS-A05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备注
第1包
商用台式计算机
201台
含201台商用机,30块U盘,3块计算机硬盘,8路共享器(KVM)1个
第2包
商用笔记本电脑
35台
 
第3包
网络设备
1宗
含服务器5台,机柜1个,24口交换机2个
第4包
打印机
61台
含10台一体机,50台黑白激光打印机,1台彩色激光打印机
第5包
数码相机、摄像机
72台
含56台数码相机,16台数码摄像机
第6包
投影机及幕布
1宗
包括投影机6台,幕布5套
第7包
电脑辅助电话访问系统
1宗
含CATI服务器1台,语音卡4块,配耳机电话机30个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具有提供相应设备和服务的能力;

  (3)第1、2包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计算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第3包投标人资格要求:需提供服务器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需产品的三年原厂服务承诺,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

  八、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010年9月30日至2010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在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发售,供应商需携带以下证件或材料进行资格预审: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有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应注明被委托人姓名及授权范围)。

  资格预审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以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查结果为准。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须加付EMS费5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拟投标包号等内容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务必如实完整的填写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尤其须明确拟投标包号。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如果决定增加或更改所投包号,务必在开标前书面通知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人将无权对所增加或更改的包号进行投标。

  九、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逾期送达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0年10月19日上午9时30分

  投标、开标地点: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大厅(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01房间)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莱州市文化西路189号霸力国际大厦二层8212房间

  邮编:261400

  开户银行:莱州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9060 3000 0201 0007 6388

  项目联系人:李旭升 张小芹

  联系电话:0535-2170200,2170202

  传真:0535-2170200

  电子邮箱:lzzszb@126.com

  莱州市中盛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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