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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电视播出系统中音频技术的特殊要求

2010-10-8 13: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21| 评论: 0

  与Hi-Fi领域不同,电视播出面向各种接收环境尤其是家庭和公共场所,在这类接收环境里,通常缺少良好的声学条件,环境造影差别较大。另一方面,各类节目源响度差异过大和频道间声音响度差异过大,将会使得电视观众或广播听众感到不舒服。针对上述问题江苏电视台电视技术中心周斌,对电视播出系统中音频技术的一些特殊要求进行分析,为电视播出机构进行音频控制设计时作为参考。

  典型的模拟广播电视播出系统中有两类信号源,一类是磁带记录的模拟视频和音频信号,这类信号由于载体是磁带的原因,音频信号动态范围相对较小;另一类是由演播室通过铜缆或光缆传输传送的直播信号,动态范围可能大得多。为了平衡两类信号的动态以保证播出后具有较好的一致性。需要在播出末级加压缩限幅器及扩展器,对过大的信号进行压缩和限幅,对较小的信号进行幅度提升,预先设置好动作阀值,由设备自动处理,统一信号的动态范围,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音频信息传输的有效性。

  数字化播出后,信号记录的载体变为数字磁带或硬盘服务器,对音频信号而言,由于从前期采集到后期制作部在对数字域内完成,系统链路设备可承载的音频信号动态范围有很大改观,从模拟分量录象机的60dB到数字录象机的90dB动态,发射系统及有线电视传输系统数字后也是这样,动态范围明显改善。播出传输系统设备的动态范围相继统一,接收方面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数字卫星直播接收DVB-S,数字无线接收DVB-T、数字机顶盒接收DVB-C。

  2、无线模拟开路接收。

  3、其他接收方式,包括IPTV、手机电视等新媒体。

  数字卫星、数字无线及数字机顶盒接收方式具备解调大动态范围音频信号的条件,根据发送端编码设备使用的压缩编码方式不同,接收端可以还原的动态范围也有些差异,但相对比较无线模拟开路接收和低码流的新媒体接收方式而言,更加符合专业音频的要求。

  接收条件和声音还原条件的差别,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播出和传输带来相应的困难。对于同一接收条件而言,节目响度一致性问题需要得到高度重视,观众对声音感到不满甚至厌烦,多是因为声音响度不一致,包括频道间和节目间的声音响度差别巨大。

  面向特殊接收环境和还音条件千差万别的电视播出系统,在最后一个环节必须对声音的响度和动态范围进行必要的控制,这样才能保证接收信号还原时具有合适的舒适度。而响度和动态范围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因而锅具仅对音频信号进行限幅处理的方法,有很大的片面性。

  周斌特别强调说在面临任务时,首先要对当前播出响度的状况有准确的测量,然后在一定方法的指导下,控制节目播出的响度,给观众带来更美好的听觉审美感受。

2009年0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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