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 2、具有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具有四川省建设厅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代理商或集成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取得分别两个包当中针对本项目的网络交换机设备、监控设备的制造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且授权书在购买标书时提供。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制度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能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应征单位应有三个以上教育系统设备采购或弱电工程施工案例,能方便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及后期服务;对本次服务内容的情况应比较熟悉,能方便配合采购人的工作及后期服务; 8、外地公司应在成都设立直属分公司或办事处,并具有四川建设厅颁发的入川备案证; 9、公司应通过ISO9001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