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受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办公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GZIT2010-ZB0525TPA,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1年2月25日至 2011年3月3日五个工作日。 1.谈判文件编号:GZIT2010-ZB0525TPA。 2.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办公楼视频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办公室安装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3.政府采购品目编号:B11。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及需求: 5.1采购内容:本视频监控系统辖下监控点属于南村镇政府大楼和建设办重点监控场所,共34个监控点。由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实施,就近接入区视频监控专网,由南村镇公安派出所进行实时监视、录像和管理维护。区公安分局可以远程进行监视、备份、控制、巡视、识别和报警。发生突发事件时,区应急指挥中心能够调用现场实时图像进行调度和指挥。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2技术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5.3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壹佰陆拾元伍角元整(¥210160.50)。 5.4实施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5.5工期要求: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实施和验收。 6.供应商资格及要求: 6.1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2供应商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单位法人或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已从我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并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 6.3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原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证书有效); 6.4供应商必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三级以上资格证或者备案证明; 6.5供应商2007年以来具有视频监控项目(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1万元)经验。 7.购买谈判文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2月25日至 2011年3月3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1楼广州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大厅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前须在我中心电脑系统上注册登陆(已注册的直接用原帐号及密码登陆),后填写《购买标书登记表》(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移动电话和公司地址等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我中心不办理邮购业务。 8.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和谈判时间:2011年3月4日上午9:30时。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9.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4楼第一会议室。 10.本项目采购人: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胡盛宗;联系电话:84568229;传真:84568229;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政通路1号南村镇人民政府;邮编:511442。 1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资料: 联系人:丁翔;联系电话:3882576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穗园西街2号(穗园小区E栋西区)4楼;邮编:510635;传真:020-38825650; 网址:http://www.it-tender.gov.cn;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询购买谈判文件事宜: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517 查询谈判保证金退还情况: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015 查询谈判结果: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38825610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2:00时-5:00时 开户行:广州银行龙口西支行;帐号:800163582111108 广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标中心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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