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YZZC-(2011)公字第12号 |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活动,项目名称:扬中市广播电视中心摄像机及非线性编辑系统供应,编号:YZZC-(2011)公字第12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进入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条件; 2、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扬中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3、必须遵守扬中市委扬发[2007]年46号文件《扬中市招投标大市场廉政监管办法》按规定取得《廉政准入通知书》。 4、具备本项目售后服务能力;具备独立一级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具有广播电视专业设备经销资质(仅标段一)。 6、标段一还需要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为系统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特约经销商(提供有效期内特约经销证书及授权书),谢绝经销商参加投标。 ②系统生产厂家注册资金应≥1500万元人民币。 7、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携带有效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通过后拷贝标书。 二、项目名称、数量 1、本项目共二个标段,投标人可分标段响应或全部响应。 2、标段一:摄像机及相关设备(详见附件) 3、标段二:非线性编辑系统1套 三、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1、时间:2011年4月29日---2011年5月18日(工作时间) 2、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四、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5月20日下午3:10 2、地点:扬中市招投标交易市场(扬子中路168号) 五、联系人:潘小景 联系电话:0511-88395026 传 真:0511-88358235 扬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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