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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公安分局犬类管理视频远程监控系统

2011-9-14 19:44|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63| 评论: 0|原作者: admin|来自: 网络

上海市闵行区公安分局委托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对犬类管理视频远程监控系统项目进行询价,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询2011-069
(二)项目名称:犬类管理视频远程监控系统项目
(三)采购内容:犬类管理视频远程监控系统,将闵行区全区13个犬类管理免疫点现场情况的视频图像,通过宽带网络传输至闵行公安分局犬管办,实现分局犬管办的实时监控。
*具体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四)预算资金:10. 37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及相关经营范围;
(四)视频监控工作站、配置/存储服务器、硬盘录像机(DVR)、DVR监控硬盘如果不是供应商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厂家的正式授权证明或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
(五)报名供应商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六)本项目不采购进口产品。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报价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报价文件为准。报价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审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20日(9:00-16:00)
(二)报名地点:闵行区莘松路282号(车辆可从莘西路406号进入)1号楼1楼受理大厅
五、联系方式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联 系 人:徐 亮
联系电话:64985000-6091 或者 64985000-6096
传真:64926488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采购项目投标资格或者采购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投标人(或报价单位)必须在开标前,提交本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格式详见询价文件)。投标人未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和廉政承诺书,或提交的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不真实的,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将被拒收或者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投标人(或报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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