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委托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闵行区法院弱电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闵采招2011-154 (二)项目名称:闵行区法院弱电设备招标项目 (三)招标内容及数量: 投影机,17英寸、22英寸、46英寸、55英寸显示器,高清视频摄像机,DVD播放机、数字光端机、折叠显示器、摄像机、光学镜头、交换机及配套设备等(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四)财政预算:227.5万元 二、投标资格 (一)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shzfcg.gov.cn或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二)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详见备注); (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相应经营范围,注册资金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 (四)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五)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及闵财政库[2009]15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13日-2011年9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发售文件:报名结束后统一出售招标文件,每本150元,售后不退。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详细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雅致路99号 邮政编码:201199 电话号码:64120000*2111 传真号码:64130844 联系人:曹银荣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380号(智慧园)9楼 邮政编码:201199 联系人:刘鸿杰、马亮 电话号码:64985280 传真号码:64888687 集中采购机构: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莘松路282号 邮政编码:201199 联 系 人:洪晓明 联系电话:64985000-6028 传真:64926488 备注:按照《闵行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试行)》(闵府办发[2011]32号)要求,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提交投标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和廉政承诺书,否则拒绝接受投标文件或者作无效投标处理。 申请单位可持单位申请书、单位介绍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向本单位注册地检察院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或者向闵行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提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联系电话:54151111转1182。 如果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或者招标内容中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性的内容,可以在购买标书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上海申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提出,并附相关证明资料。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闵行区招标投标中心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