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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噪声显示屏改造等的招标公告

2011-9-26 23:43| 发布者: admin| 查看: 262| 评论: 0|原作者: admin|来自: 网络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其噪声显示屏改造等的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CJ2011-G-027号

二、招标内容:噪声显示屏改造等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或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如为非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则须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

4、非本次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单位,需具备合法代理资格。

(二)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投标单位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二级)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乙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乙级)或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含二级)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单位(非苏州地区注册的的独立法人)在苏州地区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如为分支机构的需提供工商部门登记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经营许可证明,如为办事处的需提供苏州地区民政局的登记证明或工商部门的证明,如为委托授权的需提供工商证明材料及厂家售后服务授权证明。)

4、非本次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投标单位,需提供合法代理资格证明。

5、投标单位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条件的承诺书。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评标资格。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报名)信息:

1、出售(报名)时间:招标文件挂网之时起每日8:30~11:00, 13:30~17:00(节假日除外)。

2、出售(报名)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创杰公司内)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邮寄

4、售 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标书售后一概不退,如需邮寄,须另加邮寄费人民币50元整。也可通过邮局汇款至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蒋艳红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下午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4、接收人: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六、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7日下午13:30

2、开标地点: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三香路389号)

七、其他应说明事项:

1、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1年9月29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答疑时间:2011年9月30日上午9:30

答疑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创杰公司内)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苏州市创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干将西路399号银海大厦303室 邮政编码: 215002

电 话: 0512-65238891 传 真: 0512-65238892

联 系 人:张瑾 公司网址:www.cjzb.com 电子信箱:szcjzb@163.com

采购单位:苏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郁蕾 联系电话:0512-6833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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