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托对漯河市舞阳县公安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供货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漯河市舞阳县公安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项目。 二、招标项目货物: 商用台式计算机70台、笔记本电脑60台、一体机40台及配套安装辅材等。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2、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 3、具有所投(台式机、笔记本计算机、一体机)制造商的授权代理资格; 4、本项目谢绝联合投标,投标人应为独立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1年9月23日至2011年10月9日,每天上班期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漯河市财政局东楼212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标书售价: 纸质 2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漯河市财政局东楼采购中心会议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4日上午9:00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上午9:00 开标地点: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联 系 人: 胡先生 鞠女士 联系电话:0395—3186516 3162516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政府采购网》(WWW.LHZFCG.COM)上发布。中标结果经评委会评定后,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网》、《漯河政府采购网》上公告,投标人如有异议,可向招标机构提出质疑。 九、监督电话: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9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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