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人认为只要懂得如何结构一个剧本,就可以写剧本了,其实大谬不然。戏剧情节必须从人物性格里派生出来才是好的戏剧情节。贝克说:“在戏剧里,毫无疑问对观众起最强的直接影响的是动作。可是如果剧作家要和观众畅所欲言地沟通思想,那么写好台词是不可缺少的。而一部戏的永久价值却在于人物塑造。”韦尔特说:“作最后分析时,人物是一切好戏的根源。”他又说:“主题仅不过是人物的总的估价,而对剧作家来说,人物性格是高于一切的。在人物里抽象的思想成为具体的形象,并且有说服力。人物是动作的主宰。又是动作的目的。从人物性格的逻辑展示中,故事就发展了;在故事的发展中才产生人物性格的变化。动作从人物中诞生,也在人物中找到了它的目的。” 当然,没有生动鲜明的人物性格而只有曲折离奇情节的,也还是戏,不过是不太好的戏;不是我们所应推推崇的好戏罢了。“情节戏”,“闹剧”,“滑稽戏”就是这一类型的,人物性格比较简单,而情节曲折巧妙,它能吸引住观众,但等观众一出戏院很快就把它们忘了。 人物性格一变,剧情也得跟着变,好的剧本的剧情总是根据人物性格来安排的,不是人物根据剧情来决定的。贝克这样说过:“常有这样的事情发生:一个作家的对话写得很好,他的戏剧情节也掌握得很好,但是他发现自己写不下去了。他大体上知道他要写的情节是怎么一回事,但是他不能推动他的人物在这情境里自由地自然地行动。尤其是,那些过场性的次要场面,更奇怪地难写。原因不是太难找的。在生活里,对于一个人的了解,非得一次、两次、乃至三次和他见面不可;这还只就简单的,肯暴露自己的人而言。作家在某些戏剧情境中发生限塞不通停滞不前,是由于作者对于那些情境不认为是人物所创造的,而认为作者可以强迫人物在某些情境中这样或那样活动。” 也有一种情况:有时作家写剧本,是一个对他非常有兴趣的或非常激动他的情境或场面,在他没有塑造人物之前,那动人的场面在他心里早就形成了,成熟了,在这种情况下,作家不得不竭尽一切力量来塑造出适合于这种情境或场面的人物,使人物和情境或场而很好结合起来。这种努力当然是很艰巨的,但有丰富生活经验和有丰富想象力的天才作家也能做出很好成绩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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