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拉蒙影片公司 ──1395家 二十世纪--福斯公司──636家 华纳影片公司 ──501家 米高梅影片公司 ──135家 雷电华影片公司 ──109家。 米高梅影片公司拥有一百英亩的厂地和二十三个摄影棚;环球影片公司与华纳影片公司联合建立的波班克制片基地(BURBANK)拥有二十七个摄影棚。 因此,它的管理人员主要是擅长于选择影院址,管理不动产和财政管理,而不是有才能的制片人。重要的是,影片生产本来就是一个不稳定的,带试探性的过程,它与一般工艺品的生产还不完全一样,它是文化工艺品。但是把这个生产过程套在上述那样的组织机构上,而这个组织因债务又经不起试探与投机,因为它要应付那么多固定的费用和借债项目,所以这就决定了它必须生产什么样的影片,也就是必须生产有保险的票房价值的影片。 还有一个方面,原来这些公司购买和建设电影院的目的是要保证它们所生产的影片能在首轮电影院放映。因为事实证明,首轮影院公映的成败决定一部影片在全国发行的成败。正如托马斯.沙兹(T•SATZ)在《旧好莱坞/ 新好莱坞》(OLD HOLLYWOOD/ NEW HOLLYWOOD)一书中所指出的,“大制片厂的真正威力与其说是他们的全部影院总数的功能,不如说是他们对首轮市场的几乎全部统治的功能。那些相对大的大城市电影院几乎提供了全国每年票房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也正是通过这些电影院,制片厂接收了他们最稳定和最容易测量的反馈。这样,首轮大城市电影院的观众成为主要的判断手段,制片厂借此精炼了他们对观众及其集体价值、态度、风尚和欲望的感觉。“但是它们没有料到,经营的结果表明,放映业的收入远远大于制片业,大约为 60:15。这也就是说,决定一个垂直系统的影片公司的成败并不取决于制片。于是制片就不是目的了。控制放映市场才是最大的目的。控制放映市场能够保证自己的重点影片进入收入最大的首轮影院,并且保证制作出来的劣质影片通过对那些独家经营的小影院(约占全国影院的50%)的一揽子租赁政策而获得最大限度的市场。当然,简单地控制市场是不够的。影片及放映条件必须能够吸引观众。 美国电影史学家斯克拉尔(SKLAR)说过:“电影制厂系统是由A.楚克所建造的房子。它的结构旨在集中权力,并且作为一个牟利的企业,它是无懈可击的,只要能吻合一个最重要的条件:即美国人民愿意 继续把他们的一角钱、两角五分,并且继续增长为五角和一元钱花在票房上。……尽管电影巨头在二十年代所获得的权力与利润是多么令人敬畏,他们从来没中止依靠他们那迎合观众的能力。” 试想,债券主会喜欢制作那些不能取悦于观众(这就意味着没有票房价值)的艺术片吗?除非他们是疯子。失去观众意味着失去票房收入。哥伦比亚影片公司的大老板柯恩说:“让伦勃朗去研究人物性格吧,哥伦比亚不干这个。“此外,好莱坞电影儿也不搞那种愚蠢而露骨的无效的宣传教育,他们十分懂得社会心理学。三十年代的一名好莱坞故事编辑T.拉姆赛(T.LAMSEY)说过的一句话——“如果要布道,让他们租一家礼堂去”——已经成为口碑。他们不说教,而中国观众却大受教益。这是聪明人干的事,蠢材也只是受受教益而已。米高梅影片公司的老板梅育在审查过一批影片后说:“很好,就这样,不要再好了。“为什么不要再好了?这是观众水平的问题。一切以票房为准,再好就没有票房价值了。作为一个生意人的梅育,神经十分正常。好莱坞只考虑票房前的观众,从不谈艺术,就是这个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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