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主体形象鲜明,处理背景时,必须注意主体与背景的影调、色彩、动静、虚实关系,以便相互形成对比,达到突出主体的目的。其要义有五个方面:
- 注意影调的深浅。利用被摄体亮暗影调的互相衬托,将被摄主体的形状及轮廓交代清楚。例如,亮主体衬托在暗背景上,暗主体衬托在亮背景上,或者利用中间调的背景分别衬托主体的亮部和暗部。总之,主体与背景的影调要有区别。
- 注意色彩的变化。利用被摄主体与背景颜色上的差别,把它们区分开来。如暖调子的主体衬托在冷调子的背景上,鲜艳的主体衬托在晦暗的背景上,甚至同等鲜艳的物体因颜色不同而区别开来。
- 注意虚实的对比。利用清晰与模糊的差别,将主体与背景区分开来。经常是利用大光圈及长焦距镜头景深小的特点,使背景的影像变模糊,并与主体区分开来。在拍摄现场难免要遇到背景杂乱不合人意的情况,这时常利用影调的明暗和使背景变虚去掩盖那些杂乱的背景,使它变得不那么刺目,达到使主体鲜明的目的。如可利用薄雾所形成的亮影调,把远处杂乱的背景掩盖起来,使主体的形状和轮廓鲜明突出。有时也可利用大片的阴影把纷乱的背景掩盖起来,使主体处在亮光下,形成较亮的调子而突出之。
- 注意动静变化。动中有静或者静中有动都能使被突出者显现。川流不息的人群中的一个站立不动的对象就能吸引住观众的注意力。
- 警惕背景的破坏性。电视画面是二维平而,当记录现实生活场景时,它会将三维的立体空间按透视关系压缩为二维平面空间,这样一来就会出现远处物体与近处物体相叠的现象,如果百米之外的电线杆正好与主体人物相叠,就会闹出“后脑勺上长杆子”的尴尬画面,这就形成了背景对主体的破坏作用。由于电视画面的流动性,短暂的破坏性重叠是难以避免的,需要注意的是起始镜头、结束镜头、定格镜头的拍摄,这些镜头除了要有完整的构图外,绝对不能有破坏与分散主体视像的背景线条出现,因为这些镜头大多用于转场连接,停留时间较长,容易引起注。优秀的摄影师是具有“瞻前顾后”的视觉选择修养的,他们在注意眼前主体的同时,是绝不会忘却远近的背景的。
后景,是指与前景相对应,靠近主体后面的人物或景物。在有前景的条件下,后景可以是主体,也可以是陪体,但多数是环境的组成部分,是构成生活氛围的主要成分。后景在一定条件下亦称背景。不过,背景与后景虽然位置接近、功能相似,但电视画面创作者却不能模糊不清、混淆概念。从概念上来看,背景有时可以包括后景,与后景一起构成了“图一底关系”的“底”。但是,从严格意义上说,后景与背景还是有一些区别的。后景位于主体之后,是与前景相对而言的,因为场面调度和摄像机机位的向变化,后景也有可能相应地转换位置而成为画面中的前景。背景则属于距镜头最远端的“大环境”的组成部分,只能起到主体背后的“衬底”作用。之所以在这里特别指出后景和背景的区别,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大家,虽然电视画面是二维的“平面造型艺术”,但是我们必须具有三维的立体造型观念,应该运用各种摄像技巧在画面上表现出三维空间的纵深感和透视感。其中,合理地安排画面中的前景、后景和背景,是表现空间深度、塑造立体空间的有效途径之一。
以上所说的前景、背景、后景统称为环境,在电视画面的拍摄中,环境诸因素除了突出主体,还有下述不可忽视的作用:说明事件发生的时代,表明人物活动的季节、时间和地点,有助于刻画人物的性格以及表现一定的气氛。这些作用都是电视画面创作者在实际拍摄中不可忽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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