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试图纪录视觉运动的尝试可以追溯到一、两千年以前。在公元十七世纪有人发明了一种留影盘。其工作原理是在一块硬纸圆盘的两面分别画上不同的图画,比如说,一只鸟和一个鸟笼,然后将圆盘两面旋转,当旋转的频率达到每秒十次的时候,人眼所看到的不再是分别出现的鸟和鸟笼,而是鸟和鸟笼合在一起了,也就是人眼看到的是鸟在鸟笼了里。
可是,人人都清醒地知道,他们所看到的那个十分真切的“笼子里鸟”实际上并不存在。这仅仅是一种光影幻觉。这个留影视盘的效应证实了人眼视网膜具有视觉残留的特点。此后,许多发明家又根据视觉残留现象对视觉幻觉进行了无数实验,发明了多种幻影机,其中有原始的活动光影幻觉装置。
电影问世之初,从中外文字记载来看,第一批观者都有“晃若梦境”之感。早在 1656年问世的一种投影工具“魔术灯”( magic lantern),在我国至今保持了一个非常准确的名称“幻灯”。北京电影学院 85 导演班的学生对电影影象的性质做了很有意思的描述:“怎么看怎么像,怎么看怎么不是。”这个描述的价值在于它已经进入了幻觉的范畴,它形象地解释了巴赞对银幕影象与现实关系的定义:“渐近线”。前面提出的,纪录的直接性给观众带来的“认同”,也是从另一角度来解释同一现象。
归根结底,这些都是对银幕上的光影以及扬声器里传出的声音所造成的视听幻觉的不同角度的解释。由于角度不同,尽可以不提“幻觉”这一概念。但是,如果要研究电影的语言和观众的接受,那么“幻觉”就是一个不可忽略的课题。从世界范围的电影创作来看,许多国家的电影创作者都掌握了光影和声音的幻觉,从而不仅丰富了自己的视听语言,而且掌握了观众接受的规律。但是我国的电影创作和实践在这方面都落后了。在中国,至今有人认为库里肖夫效应是无稽之谈。这才真是无稽之谈呢。
可以说,电影是创造运动幻觉的机器,它创造的是现实的幻觉,但不是现实本身。由于电影运动的最基础的幻觉就吻合人的视觉机制本身所具备的天生固有的功能,因此它对人的视听感知产生十分独特的作用。银幕形象是在观众脑子里完成的,是不可抗拒的,是人人都看得懂的。电影是以1/24秒的间歇运动来造成光影运动的幻觉。实际上,大家都知道,银幕上并没有运动,每格画面都是静态的。动的道理是,观众根据生活经验,承认连续出现的姿势不断在变化的影象是同一个被摄体。而两个画面之间所断掉的部分则由观众自己根据生活感知经验做了心理补偿。所以,很明显的是,银幕上的视觉形象不是在银幕上完成的,而是在观众的脑海里完成的(心理活动)。每个看电影的人, 不论是普通观众还是专业创作者,都是在脑子里看见了银幕上的似动现象。心理补偿使人看不出银幕上的破绽来。所以这一幻觉现象也是不可抗拒的。
同时,生活经验是每一个人都有的,所以观众看懂电影依靠的是生活中积累的视听感知经验,不需要文化。这三点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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