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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传基讲电影:电影的记录本性(二)

2012-4-12 09:3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24| 评论: 0|原作者: 中国音响网



  由此可见,用两种截然不同的符号体系创造出来的艺术形象的特点是不一样的。而 接受者(观众或读者)的接受方式也完全不同。例如,小说《红楼梦》中的人物是 使用文字语言的文学形象语言创造出来的,所以,它是一系列抽象概括的形象,读 者并不能直接看见和听见什么。

  因此,人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想象力在自 己的脑海中再创造出一个个有声有色的人物形象来。每个读者都有自己的以生活经 验为基础的想象力,所以一千个读者就会创造出一千个林黛玉和贾宝玉来。而电影 电视和广播的符号系统是直接的,观众和听众没有选择的余地,无论多少人看同一 部电影或电视的《红楼梦》,听一出《红楼梦》的广播剧,其中的林黛玉和贾宝玉 的形象就是和扮演这两个角色的两个演员一模一样。所以往往会发生这样的情况, 亦即,根据经典文学作品改编的影片、电视剧或广播剧往往会因为和观众或听众自 己的脑海中所创造的形象不一致而感到失望或不满足,有时甚至感到愤怒。相反的, 如果有一个观众事先并没有读过那部文学作品,那么当他看过改编后的影片或电视 剧后再去读那部文学作品时,在他脑海中所出现的人物的外貌和声音必定是那部影 片或电视剧中某某演员的外貌和声音。

  从以上两种不同媒介从发生到接受的过程的比较中,我们可以看出这样的差别来, 亦即:使用抽象的文字符号的文学作品的发生到接受的过程是——从作品的抽象到 读者在自己脑海中形成的具象;而那使用具体可闻可见的短路符号的视听作品的发 生到接受的过程却是——从银幕的具象到观众脑海中的抽象,是创作者创造出具体 的视听形象,然后由接受者自己得出抽象的结论。这也就是说,在视听媒介作品中, 创作者无需,甚至不应该把自己的结论告诉观众:这块地方“风景秀丽”,观心里会想:“我也不是瞎子,要你告诉我干什么?除非你是一个白痴。”马克•吐温有一个故事。有一次在音乐会上,坐在他旁边的一位贵妇人转身对他说,“你听这音乐多美” 。马克•吐温按捺不住地对这位似乎很有修养的贵妇人说,“夫人,当你听见一只优美的曲子时,你是不说话的。”这句话应当赠送给写那种满堂灌的解说词的编辑们。怎么搞的?出了什么毛病啦?在一个可闻可见的媒介中使用文字的描写,不得不使人感到作者混身冒傻气。再看那些主持人,不是一个个都在竞相寻找那些千篇一律的、苍白无力的或词不达意的文学词儿吗?

  电影电视的纪录本性带来了以下的特征:纪录的精确性使观众把银幕上的活动影像当成是那个事件的发生过程的实际纪录。电影电视的纪录扩大了人的感知经验。 通过电影电视,人对自己的感知活动有了进一步认识,人发现自己对“看” 特别有兴趣, 人对自己看的行为有了更深的认识。想看,实际上就是想观察自己的思想活动。在娱乐片中则把这种看的愿望发展为窥视。

  这里要分清一点,艺术分动与静:静态的艺术可以审视,动态的艺术是瞬间即逝的, 它只留下深浅不一的印象。后者正是电影电视的特点。所以在瞬息媒介中,不应有什么不可能立即感知的东西。而文学隐喻是需要通过学习那一种文字符号之后才起 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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