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本的第一个写作特点,是叙事和造型的结合。影视和小说、戏剧一样,都要在一定的篇幅内叙述一个故事。一个在书本里叙述,一个在舞台上叙述,而影视是在银幕上和屏幕上叙述。因此,它们都属干叙事艺术,或者叫做时间艺术。可是它们的表现方式却很不一样:小说是用文字描写,戏剧是用对话。而影视则是用具有视觉造型性的画面。
苏联电影艺术大师普多夫金对此曾说过一段著名的话,他说:“小说家用文字描写来表述他的作品的基点,戏剧家所用的则是一些尚未加工的对话,而电影编剧在进行这一工作时,则要运用造型的(能从外形来表现的)形象思维。”我们不难从上面的介绍中得出,影视剧要讲故事,而它又是运用造型性的画面来讲故事的,所以它是叙事和造型的结合。有些人更直截了当地说,影视是一门什么样的艺术?是用镜头讲故事的艺术。这也就成为影视区别于其他艺术,如小说,如戏剧的白身最主要的特征。
凡是写过影视剧本的同志都会有这祥的体会:当他写电影剧本时,即在用文字将电影形象体现在稿子上的同时,他的脑海里出现了视觉性的画面,未来的银幕形象已经在他的眼前浮现出来(俗称“放小电影”)这种体会应当说是一条很好的经验,它至少可以防止一些不带“视觉形象性”的东西进入到影视剧本中来。普多夫金就此曾说过:“他(指电影编剧)必须锻炼自己的想像力,必须养成这样一种习惯,使他所想到的任何东西,都能像表现在银幕上的那一系列形象那祥地浮现在他的脑海。”
可见,在描写方法上,小说、戏剧和影视是各不相同的,这是一个很值得初学者重视的问题。有些初学者由于没能掌握住影视剧本的这个写作特点,便会出现违反影视视觉造型性的写法。比如一个初学写作的人在剧本里这样写道:“老天爷很不公平地为他安排了一条不幸的人生道路,虽然他从小就很聪明、能干;”显然,这样的描写,导演是很难用视觉形象将它体现在银幕上的。如果要在电影剧本里表现这一内容,那么,剧作家必须通过“他”的一些具体行动,使得观众一望而知“他”从小就很聪明和能干;剧作家也必须在银幕上通过具体事件表现“他”遭到什么样的不公平,以及“他”是怎样的“不幸”。写影视剧本,首先要考虑到影视的视觉造型性。所谓视觉造型性,如普多夫金所说,指的是电影剧作者所写的东西必须是看得见的,是能够被表现在银幕上的。
写影视剧本和写小说不大一样。写小说可以夹叙夹议,即作者可以在叙述故事的同时,现身说法,从旁进行说明,甚至发表议论。而这个“说明”或“议论”的部分,往往是不具备视觉造型性的。比如在湛容所著的小说《人到中年》里,有这样一段文字叙述:“医院和别的单位不同,一级一级,等级森严。这倒也没有什么明文规定,然而,低年大夫要服从高年大夫;住院医生要听主治医生的;教授、副教授的意见则是不容辨驳的,如此等等。
总之,影视“编剧必须经常记住这一事实,即他们所写的每一句话将来都要以某种视觉的造型的形式出现在银幕上。因此,他们所写的字句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这些描写必须能在外形上表现出来,成为造型的形象。”法国著名导演雷内·克莱尔也说过:“电影剧本的文字质量,对整部影片的价值几乎是没有什么影响的。因为在一部影片中,画面是唯一的叙述手段。”日本著名导演黑泽明也说过:“一部好的剧本,很少有说明性的东西,要知道,用种种说明来代替描写这种偷懒的办法,是写剧本时最危险的陷井。说明某种场合的人物心理是比较容易的。但是通过动作或者对话的微妙变化来描写人物心理却要困难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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