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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杨臣刚 为倒卖《老鼠爱大米》公开道歉

2009-8-11 09:40 884人围观 新品

“法盲”杨臣刚一手炮制的《老鼠爱大米》竟然一女嫁四夫!记者经过连日的追踪采访后挖出惊人内幕:原来杨臣刚多次倒卖给飞乐唱片的香香版“大米”、武汉歌手誓言版“大米”和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公司老总王虎版“大米”的版权全是非法的,而《老鼠爱大米》的真正“苦主”,竟是北京音乐人田传均最早拥有“永久版权”!

  最近在娱乐圈中闹得不可开交的“网络创作歌王”杨臣刚倒卖《老鼠爱大米》案,据记者查证,分别是杨臣刚于2003年3月1日无偿永久转让给北京太格印象文化传播公司的老总王虎、2004年6月以2000元转让给武汉歌手誓言、2004年9月以8000元转让给飞乐唱片的歌手香香,引至王虎以《老鼠爱大米》“永久版权”拥有人的身份状告飞乐唱片的香香版《老鼠爱大米》侵权。然而,经过记者近日的多番查证,杨臣刚早在2002年11月6日便以2000元的价钱,把《老鼠爱大米》的“永久版权”卖断给北京音乐人田传均,也就是说,如今田传均才是《老鼠爱大米》这首歌的版权所有人。

  据记者了解,目前田传均已委托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周律师全权负责他所拥有的《老鼠爱大米》“永久版权”的事宜。此间,田传均通过律师发表声言明称:“本人于2002年11月6日与杨臣刚先生签订歌曲《这样爱你》(《老鼠爱大米》原名)的永久版权协议,这份协议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目前本人才是这首歌曲版权的合法拥有人,其他版权拥有者都是非法的。”

  杨臣刚因为急于让自己的作品走红而连续四次倒卖《老鼠爱大米》,引发了版权纠纷,而半路杀出个北京音乐人田传均,使这起倒卖案成了离奇的官司,个中原委,实在是耐人寻味,我们有必要进一步关注这一奇案的事态发展。

  以下是由杨臣刚本人发给本报刊载的道歉信——

  道歉信

  所有关心《老鼠爱大米》的朋友:

  大家好!

  我是《老鼠爱大米》(原名《这样爱你》)的词曲作者杨臣刚,由于我想让自己心爱的作品《老鼠爱大米》早日问世和早日走红的原因,我曾先后于2002年11月以2000元的价钱卖给了北京音乐人田传均;2003年3月无偿转让给北京的王虎;2004年6月以2000元的价钱卖给武汉歌手誓言;2004年9月又以8000元的价钱卖给飞乐唱片的歌手香香,造成了版权上的混乱。

  这都是我不懂法的“法盲”行为。我的所作所为都是极为羞耻的行为,实在是无地自容,这都是因为想急切推出《老鼠爱大米》而损害了别人的利益,在此,我诚恳地向受到损害的公司和个人、向喜爱《老鼠爱大米》和关心我的朋友、歌迷致以深深的歉意!我作为一个创作歌手,我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争取用自己以后的劳动所得,对受到损害的公司和个人作出合理的赔偿。

  近一段时间,确实有近10多家国内和海外的唱片公司与我洽谈签约的事宜,甚至有说开出二、三百万元的价钱。我目前已经写有300多首歌曲,我也希望唱片公司能为我选出10首歌曲录制我的专辑,以回馈歌迷对我的爱戴和支持。我也在选择之中,但我决不会为金钱所动,我将对自己负责,吸取教训,慎重选择!

  在此,我再次向大家表示真诚的歉意,并望大家继续给予我更大的支持和帮助!

  谢谢大家!

  致歉人:杨臣刚

  2004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TOM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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