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照明概念。被摄体照明率定义为一个被摄体的光照面与阴影面的比率。被摄体和背景比率是被摄体平面与背景或前景之间在照明强度上的比率。这两个比率都是创造情调的基础。对照明的研究,主要通过考察两个重要的照明对比率,一个被摄体的光照面与背影面之间的比率(被摄体照明率)和被摄体所在区域与背景照明之间的比率(被摄体/背景比率)。
- 照明率术语
没有标准的术语用于表示下列三个明显分离的照明概念,它们一起形成照明的基础。
- 由主光和 产生的一个被摄体的光照面与阴影面之间的比率。
- 被摄体所在区域,例如演员,与画面的其他部分,通常指背景或前景之间的比率。
- 最亮的有效亮度与最暗的有效亮度之间的比率。
- 常用的术语
照明对比率指以上所有比率综合的对比,也是最高值与最暗值之间的对比,是对以上三个比率的综合。在摄体照明率(照明率)指上面第一个比率,一个被摄体的光照面与阴影面之间的比率。在要考虑的被摄体是一个或多个演员,并且面部表情很重要的情况下,有时也用面部比率来表示被摄体照明率。文献中还有很多其他术语。Alan J.Ri.k,用“照明率Gerald Millcrson叫它“对比率”、“照明对比率”和“补光比率”,Phillip Gourter用“照明率”和“照明对比率”Anton Wilxon用“照明率”。Harry Mathias和Richard Pattcrson用“对北率”和“照明率”。Chzrlrs G.Clarke叫它“光比率”。
被摄体和背景比率指前面列举的第二个比率。照明强度的差异用被摄体平面与其他平面(主要指背景平面)之间的比率表不也被称为“曝光比率”(Rirsko)、“对比率”(Millerson)“脸和背景对比度”(Millerson)以及“被摄体亮度对背景亮度的比率”(Courter)。
被摄体亮度范围指上面列出的第二个比率。在本书的“曝光”部分,我们广泛地使用过这一术语。还有一些常见的可供选择的表示方法,包括“亮度范围”(Ricsko);“亮度比率”(Ritsko Wilson);“对比度范围”,“被摄体明亮度范围”和“明亮度比率”(Millerson)、“场景对比度范围”;以及‘明亮度范围”。“对比度范围”、和“对比度率。被摄体亮度范围能通过照明来控制。归根结底,是曝光和冲洗之后就转变成密度值的范围。被摄体亮度范围是照明和曝光相交的地方。当照明完成后,被摄体亮度范围可通过曝光设置被再现到电影感光乳剂上。
在这里讲解被摄体照明率和被摄体/背景比率,两个用于控制被摄体亮度范围的照明概念。常见的表示这些比率的数学术语有英尺-灶光(fc)值,比如4/1或16/1,或用T制光圈--被摄体被两个光圈照明,比背景亮两个区间,一张脸的光照面被T5.6的光照明。阴影面被T2.8的光照明,则有一个光圈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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