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有共同的情感,但是还是需要赋予人物你自己的驱动力、需求和渴望。这些人性中的层面在所有人身上都可以看到,所以你的观众已经做好了对人物产生认同感的准备。实际上,斯坦尼斯拉夫斯基就鼓励演员们主动沉浸到人物的内心世界中去,运用一种他称之为“神奇的‘如果’的” 技巧。一个演员必须设想:“如果我是这个人,如果我处于这样的情况下,我会怎么做?”这个具有强大推动力的小疑问,同样适用于编剧。举个例子,将我们替人物设定的内心世界铭记在脑海里,我们会问自己:“如果我是我自己的主角——爱玛,面对一个关在牢中已23年的恶棍——瓦尔度,我会把他推下悬崖并哈哈大笑地看着他走向死亡吗?”
如果爱玛,如同我设计的一样,是个敏感、体贴而且绝对不会杀人的角色;如果我是这样的女人,而且我的确将坏人推下了悬崖,我肯定一生都不得安宁。是的,我们不该如此软弱,但我们也不可能在他悬崖上掉了下去后,还能无所顾忌地狂笑。这肯定“不符合人物角色”,我们需要一个更为合适的行动。陈腐的常规往往是,扔给他一根绳索。这样,我们既可以救他的命,而且还可以让他体会到深刻得负罪感。
但是,如果此时爱玛展示出了如钢铁般的冷酷的一面,发誓要向瓦尔度报仇雪恨,那么它将成为另一种人物行为的前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是爱玛,我们会把他推下悬崖,至于良心问题,以后再说。即便观众并不赞同这种安排,他们也会理解人物。关键问题是掌握我创造的人物形象。如果我们想改变一个人物性格上的特点,我们必须写出适应这种变化的人物行为。
下一步,我们改变了出发点,成为我情节中的另一个人物。我们进入他们的内心,从他们的反应中,推测他们的性格。这一步很重要,因为在戏剧中,反应导致冲突的可能性。“如果我是瓦尔度,一个残忍的恶棍,面对500英尺的高崖,我们会怎么做?”站在悬崖上,毫不反抗?跪下请求原谅?请求喝上最后一杯茶和裹上一块舒适的毛毯?
同样,我们必须想象:赋予我的恶棍以什么特点呢?有没有预设任何可能让他改变前提,这样他就不会对爱玛造成威胁?我是否可以将他设计为一个宁愿死,也不愿面对罪行惩罚的人?又一次,我必须进入人物内心,再作出决定,创造出符合人物内心的行为。
让我们比较一下两部“奋斗取胜”型的影片。《辣身舞》有敢于秀出自我的年轻人,充满自信和力量,摇摆着他们的靴子。而在《闪电舞》中,一个年轻人则试图寻找自信和力量。虽然有点过分夸张,但这些影片确实激动人心,让你的脚步飞扬。约翰尼吹嘘着她的表演:“没人能将婴儿放在角落里!”而亚历山大再次尝试。第二次终于成功。在观众中间,我们会告诉自己:“是的,如果我就在现场,我也会这么做!”
也许情况并非如此。在现实中,我们也许会痛哭一场,然后患上头痛。但是如果我们看电影时,我们会相信我们所感觉到的,而且以为自己也会这样做。那是因为我们看到的这些情况和行为对人物和他们来说,是合适的。 对于欧洲国家和他们所信仰的文化而言,戏剧艺术起源于古希腊。主角与对手之间的戏剧冲突是古希腊戏剧的核心,在现代戏剧和电影中,这个传统保持不变。在现代文明中,我们有时候会曲解这两个古希腊词汇——“主角”与“对手”。我们这些被现代文明所浸染的人,经常将它们理解为:英雄、好人、闪光人物、中心角色和流氓、坏蛋等。但《公民凯恩》这部电影中的主角,却不是中心人物;《死囚168小时》则将罗马天主教修女设定为对手;而《海达·盖德勒》也刻画了一个极其恶毒的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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