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原有的一些电影改编理论已经显得不足,需要突破。因为它已不适应当前电影改编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如不加改变,势必会造成这样一种后果:不是理论指导创作,而是理论将阻碍创作。
比如,有一种传统的电影改编理论认为,把一个文学作品改编为电影剧本,必须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紧凑的情节,要有一个比较完整的故事,即要有矛盾、有斗争、有结局。这实际上是一种“戏剧式电影”的理论。应当肯定,在这一理论的指导下,确实已经编出一大批为广大电影观众喜闻乐见的好影片,它也培养了中国电影观众的一种欣赏习惯:比较熟悉,也比较喜欢有头有尾的故事。因此,在今后的改编作品中也必然还会有一批“戏剧式电影”出现。可是,我们如果把这一电影改编理论奉为“唯一”的理论,甚至在改编实践中,也不管原作已具有的艺术形式,是戏剧的,还是小说的,或是散文的,只是偏狭地认为只有“戏剧式”一种改编样式,甚至随意地去破坏原有的形式,强求它去就范于“戏剧式”这样,种不相适应的形式,其结果必将是完全破坏厂原作的内容和风格,使改编因不能忠实于原作而遭到失败。
在这种“戏剧式”改编理论的指导下,相应地产生出一整套改编方法。其中最明显的,表现在把小说改编成电影的过程中:首先改编者往往要去挑选一部结构紧密、富有戏剧性的中篇小说来改编。因为,这样的小说,既符合他们所需求的结构特点,篇幅的长短也比较适合于一部影片的容量。而如果被改编的是一篇叙事性较强而戏剧性较弱的小说,那么改编者也往往要把小说中作者用叙述口吻所作的侧面描写,一律改为人物的外部行动,并把通过作者叙述出现的一个个场面,删去枝蔓,用情节线索贯穿起来,加强情节的紧张性,这无疑是一种“削足适履”的改编法,怎能谈得上忠实于原作的精神实质呢?
在电影的表现手段方面,由于电影艺术家们的不懈努力,也已探求出一些与小说相适应的表现手段,突破了一些旧有的改编理论。比如,过去被认为是电影之“短”的无法表现的心理描写、电影也已找到相应的手段可以表现,这又使改编从因袭现成的程式中摆脱出来。过去的改编理论认为,影片若要表现人物的思想和性格,只能通过人物的行动和语言才能得到表现,小说里的心理描写部分,是电影无法胜任的。今天,影片运用“内心时空”的手法,以直接视像去揭示心灵,达到和小说相似的披露人物内心世界的目的。
电影改编的艺术实践已经为我们提供出可供改编的影片样式和电影手法很多:有戏剧式、小说式、散文式、诗的电影等等;它不仅表现人物的外部动作,而且能深入细致地描绘人物的内心活动、情绪变化,以及回忆、梦幻、联想等等,凡是小说能表现的,电影几乎也都能表现了。电影艺术本身的发展已经突破了早期电影理论给电影定下的某些框框,切莫再让一种样式、一种手法束缚住我们的手脚。长期以来,我们对戏剧式电影是偏爱的,偏爱到了似乎“非它莫属”的地步。这对打开电影改编的新局面不利。我们在电影改编中必须提倡“探求与原作相适应的电影形式和电影表现手段”,这至少会给我们的电影改编带来以下三个好处:
- 使得我们的电影改编在题材、品种、样式、风格等方面多样化,打破电影改编形成清一色的戏剧电影,避免十分单调的局面;
- 使得我们观众的欣赏日味也变得多样起来。他们不只爱看戏剧电影,对别的徉式的影片也能欣赏和接受。欣赏习惯的形成是和欣赏对象有直接关系的;随着欣赏对象的多样化,人们的欣赏习惯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从电影改编的角度来说,确实也面临一个需要随着“欣赏对象”的变化,以促进观众欣赏习惯发生变化的局面了。
- 可以避免在改编工作中“削足适履”的做法,使改编忠实于原作的精神实质成为可能。那种不论原作是什么样的作品,一律都朝“戏剧式”中去塞的改编做法,必将使原作的风貌,从内容到形式统统被破坏殆尽。电影是一门十分年轻的艺术。它尚有许多潜在的表现力尚未被发掘出来。可以深信,电影的表现力发掘得越多,它的改编手段也会越见丰富,其转化能力也将越来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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