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良好的照明设计应该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工作目标的照明,以便有效地显示所从事的作业;二是环境的照明,为工作者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视觉环境。对工业企业领域的照明设计来说,应该把前者放在第一位,后者放在第二位。对于民用建筑领域来说,后者显得更重要。当然,民用建筑的一些长时间视觉作业场所也不能忽视前者。在视觉工作环境中还要消除影响目标能见度和视觉舒适度的有害反射。这种有害反射的影响有以下几点:
- 降低目标对比度的反射。例如,用铅笔写的字迎着光线就较难看清楚,甚至有时看不见。这是因为光线的方向不适合,使得铅笔书写的记号显得灰白或完全消失。印刷品上的油墨或复写纸、腊纸等也可能受到同样的影响。这就是前面提到的光幕反射。
- 存在反射眩光。室内一些光泽金属的表面或其它高反射系数的表面,将顶棚上光源的高亮度反射到视线内,形成不舒适眩光或失能眩光。同时还可能使人产生精神分散和烦恼情绪。
在照明设计中要消除这些有害反射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 布置好灯具与工作台的相对位置。虽然这在实际设计时很难实现,但只要可能就应尽量做好安排,使得在正常位置不存在有害的反射。在办公室或教室内,这种有害反射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最好的布灯方案是使桌子放置在二排灯具之间的下方,而不是排在某一排灯具的正下面。长条型灯具应平行于桌于的侧边布置。如果桌子不可避免地要布置在灯具的正下方,则应该选择蝙蝠翼配光的灯具,使得从灯具射下来的主光强在桌面上分别向两侧反射,而不是正对着工作人员的眼睛反射。
- 在使用有规则排列桌于的办公室或教室,桌子左侧边应靠在有窗的墙面上,长条型灯具的长轴应该与该侧墙平行。对于桌子不规则排列的办公室,往往桌子位置的方向有些微小的变化就可以有效地减少那些有害的反射。
- 用局部照明增加工作面照度。当用上述方法不可能减少或消除这些有害反射时,就应该增加局部照明,用提高工作面照度的办法来弥补有害反射造成的视觉功效的损失。当然,增加局部照明的照度并不等于原来照明用的灯具、灯泡及其形状,以及灯具灯泡的位置绝对保持原来的状况,只是改变灯泡的功率,因为这是不可能的。关于局部照明的照度应该增加多少才可以弥补这种有害反射所造成的损失,在澳大利亚的《室内照明和视觉环境实用法规》中给出了定量的数值。这种数值用工作面上照度与所用光源亮度之比来表示,这种比值与工作面的种类有关。这里提到的亮度,是指灯具下方的最大亮度值或工作面区域内所反射的其它表面的最大亮度值,面不是眩光限制曲线中所确定的平均亮度值。
- 限制光源的亮度。如果光幕反射非常严重,而上述方法又不能采用时,不妨采用降低引起光幕反射光源的亮度,使工作面的照度与光源的亮度之比达到所规定的要求。降低光源的亮度,可以采用遮挡的办法,挡住来自光源的不适宜的光线。
- 避免采用光泽的表面。为了减少有害反射,室内的办公 用品或家具应采用非光泽的材料,尤其是不能采用光泽的深色表面,因为它能清晰地反映出顶棚上的光源和其它明亮物品的映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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